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新聞資訊 專題專欄 2020年市政府為民辦十件實事專題 2020年十件實事
(一)編制保護規劃,完成勘界立標,建設一批特色游園小濕地、田園小濕地
一、目標任務
編制《淮安市濕地保護規劃(2020-2030年)》。依法勘定自然保護地的面積、范圍、邊界和功能區劃,建立矢量數據庫。完成洪澤湖濕地生態系統國家定位觀測研究站建設。每個縣區建成3個以上游園小濕地或田園小濕地,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文旅區建成1個以上游園小濕地或田園小濕地。
二、序時進度
一季度:制定《淮安市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工作方案》,開展自然保護地勘界招標工作,向省林業局申報洪澤湖濕地生態系統國家定位觀測研究站初步設計。各縣區制定游園小濕地或田園小濕地建設方案。
二季度:完成《淮安市濕地保護規劃(2020-2030年)》立項、招標、基礎資料收集及現場調研等工作,完成自然保護地勘界報告并上報省林業局。完成洪澤湖濕地生態系統國家定位觀測研究站建設前期工作,開展野外數據監測。開工建設游園小濕地或田園小濕地。
三季度:編制完成《淮安市濕地保護規劃(2020-2030年)》征求意見稿,召開自然保護地勘界報告專家論證會,爭取省林業局對勘界報告成果進行驗收,公示自然保護地勘界結果。開工建設洪澤湖濕地生態系統國家定位觀測研究站,購置儀器,持續開展野外數據監測。基本建成游園小濕地或田園小濕地。
四季度:完成保護規劃的評審稿。對自然保護地勘界成果予以確認和公布。建成洪澤湖濕地生態系統國家定位觀測研究站,正常開展野外數據監測,建成矢量數據庫。對游園小濕地、田園小濕地進行評估驗收。
三、資金安排
《淮安市濕地保護規劃(2020-2030年)》編制經費120萬元。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經費251萬元,其中向上爭取51萬元。洪澤湖濕地生態系統國家定位觀測研究站建設經費717萬元,其中向上爭取517萬元。每個游園小濕地或田園小濕地建設經費100萬元,由所在縣區、園區籌集。經費不足部分,從創建國際濕地城市專項經費中解決。
四、責任分工
1.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編制《淮安市濕地保護規劃(2020-2030年)》,負責建設洪澤湖濕地生態系統國家定位觀測研究站,完成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負責游園小濕地、田園小濕地方案設計工作。各縣區、相關園區配合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等工作,負責建設游園小濕地或田園小濕地。
2.協辦單位:市財政局負責資金落實。市住建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二)整治白馬湖備用水源地取水口周邊環境
一、目標任務
實施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湖區清淤、東閘口閘拆建,二級保護區漁民上岸安置,二級保護區房屋拆遷及堤防環境整治,確保年內水源地水質實現達標。
二、序時進度
一季度:完成項目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編制與報批等工作,實施漁民上岸、拆遷安置、棄土區等工作。
二季度:完成項目報批、招標等前期工作,完成漁民上岸、房屋拆遷安置及棄土區租用等工作。
三季度:一級保護區湖區清淤、東閘口閘拆建全面開工,完成二級保護區房屋拆遷及堤防環境整治掃尾工作。
四季度:完成建設任務,進行工程評估驗收
三、資金安排
總投資1.17億元,市財政籌集2868萬元,二級保護區內漁民上岸和堤防房屋征遷安置經費由淮安區籌集。
四、責任分工
1.責任單位:市白馬湖辦負責實施一級保護區湖區清淤、東閘口閘拆建、堤防環境整治。淮安區政府負責實施二級保護區漁民上岸安置及二級保護區堤防房屋拆遷安置,協調取土區租用工作。
2.協辦單位:市財政局負責市級資金籌集。市審計局負責審計。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等做好配合工作。
(三)整治提升36條城市河道水環境
一、目標任務
對36條已完成黑臭水體整治的城市河道實施岸帶綠化、護坡修砌、生態修復等。其中,清江浦區10條,淮安區18條,淮陰區1條,洪澤區1條,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3條,蘇淮高新區3條。
二、序時進度
一季度:60%以上河道開工建設。
二季度:所有河道全面開工建設。
三季度:基本完成整治任務。
四季度:完成掃尾工作,開展考核驗收及審計等工作。
三、資金安排
總投資6.09億元。向上爭取以獎代補資金2億元,其余由相關區、園區自籌解決。
四、責任分工
1.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負責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督查推進等工作,各區、相關園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2.協辦單位:市水利局、生態環境局、城管局、農業農村局等予以支持配合。市財政局協助向上爭取資金并做好撥付工作。
(四)整治27條農村黑臭水體
一、目標任務
整治27條農村黑臭水體。其中,清江浦區、淮安區各2條,淮陰區、漣水縣各5條,盱眙縣、金湖縣各6條,蘇淮高新區1條。
二、序時進度
一季度:編制整治方案,完成前期工作,全面啟動整治工作。
二季度:完成整治工程量60%以上。
三季度:完成整治工程量80%以上。
四季度:全面完成治理任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資金安排
總投資2360萬元,通過向上爭取和縣區、園區自籌解決。
四、責任分工
1.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督查推進等工作,市水利局負責河道疏浚活水、生態修復,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村莊及工業污水治理。相關縣區、園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2.協辦單位: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相關縣區開展鄉鎮污水治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縣區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市財政局負責協助相關縣區向上爭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