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由淮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報告所列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淮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淮安市淮陰區承德北路606號,郵編: 223300,電話: 0517-84997529 )。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區政府緊緊圍繞建設“網上政府”目標,不斷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各方責任,加強督查協調,加大網站監測力度頻次,提高網站建設和政務新媒體建設業務指導水平,不斷提升網站管理專業能力,努力建設利企便民、亮點紛呈、人民滿意的“指尖上的網上政府”。
(一)主動公開及依申請公開情況
始終堅持“誰生成,誰公開”“誰保存,誰公開”“先審查、后公開”的運行機制,做好基本信息(主要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地址、聯系方式)公開、重點領域公開、信息公開質量、目錄維護情況、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等基礎信息公開工作。同時,開展日常跟蹤,精細管理,定期索引發文登記,除涉及內部管理、個人隱私、國家秘密外,做到應公開盡公開。2020年,區政府網站上共發布新聞動態信息4533條、政府信息4003條,其中涉及財政、重大項目、城鄉建設等重點領域信息1632條,區政府文件、批復等139條,相關文件均配套進行政策解讀。
(二)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加強依申請公開辦理培訓,組織信息公開新條例學習,不斷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嚴格做好申請受理、審核、處理、答復等各環節工作,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合法性審查、審批、答復、歸檔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特別加入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環節,提高全區依申請公開件的答復規范性。全年共受理并辦結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18件,較去年同期增長55%,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舉報投訴糾錯等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程序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實行“編審分離”制度,落實三級審核機制,嚴格執行“分級審核、先審后發、授權發布”的信息發布程序,未經審核的信息一律不得發布。重大信息發布經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批同意。發布內容貼近民生民情,多原創,重服務。組織各責任單位完成安全生產、保障性住房、城鄉規劃、公共資源交易等26個重點領域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共梳理公開目錄近千余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堅持以區政府門戶網站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根據國辦和省市政府辦統一部署,按照中國政府網運行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頁面設計參考方案”對區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進行改版,統一名稱、統一格式、統一規范,做好與省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有機銜接,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調整完善為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7項主目錄,其中法定主要公開內容下設規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會議、重大項目、民生公益等15項主題分類。要求各單位做好賬號密碼管理工作,保障平臺安全,涉及人員調整的,及時做好賬號密碼交接、培訓銜接有關工作,確保工作交接順暢。強化政務新媒體日常管理,做好清理和整合,全年共開展政務新媒體檢測40余次,發布提醒函6次,每周更新至少一次,24小時內有效互動,確保各政務新媒體科學運維。
(五)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
強化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將政務公開、政府網站內容保障、政務新媒體工作納入2020年度淮陰區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體系,積極構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的保障體系。始終堅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責任制度,制訂《2020年度淮陰區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方案》《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圍繞基層政務公開規范化標準化工作要求,組織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培訓3次,有針對性地指導民生、財政、市管等重點單位開展信息公開,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 | 1 | 4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72 | +8 | 2299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585 | -21 | 22605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4416 | +45 | 4642 |
行政強制 | 233 | +3 | 1373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9 | -1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518 | 78874.11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總計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一是個別部門尚未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到辦文辦會程序。二是政務新媒體公開平臺應用管理不足,部門平臺建設和管理有待加強。三是依申請公開工作質量有待提高,個別單位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研究不夠,存在信息回復質量不高的情況。四是組織建設仍需加強,部分單位尚未配備政務公開專職工作人員。
(二)改進情況:一是扎實做好主動公開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在26個重點領域公開目錄的基礎上,根據新《條例》明確的公開范圍及時調整,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及結果“五公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獲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加快推進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科學發展,加強網絡平臺建設,提升信息公開的受眾范圍。三是進一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審核信息公開內容,確保信息公開回復合法合理,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四是強化政務公開工作保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培訓工作,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