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及省、市、區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清江浦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了2020年度清江浦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內容。本報告數據統計時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電子版可在清江浦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清江浦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清江浦區淮海南路268號;工作時間: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14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郵編:223002;電話:0517-83515959)。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清江浦區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及國家、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聚焦及時準確發布疫情信息、助力“六穩”“六保”信息公開和解讀、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等方面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實效,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一)主動公開情況。嚴格按照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細化公開任務,增強公開實效,穩步推進全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全年累計主動公開文件2802條,發布各類公告公示214條、政策解讀24篇;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政務動態類消息3298條;先后以市場管理、醫療保障、道路交通、疫情防控、工業經濟發展、生態環境等為主題,召開政府新聞發布會6次。
(二)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嚴格執行國家及省相關文件法規,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2020年,全區各園區、鎮(街道)和政府部門共計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51件,除1件結轉2021年答復外,均依法依規進行調查回復;收到對政府信息公開回復不服的行政復議6份,其中5份終止、1份維持;行政訴訟案件3件,均已駁回。
(三)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情況。印發《清江浦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對進一步推進政府行政決策、重要部署執行和結果、行政執法和辦事服務公開提出要求。根據國辦和省辦《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區基層政務公開領域及事項,現已完成區本級20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印發《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清政發〔2020〕93號),對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按照國辦相關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要求,通過實施數據遷移、功能提升、頁面優化等,建設統一標準的區級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全區8個政務新媒體全面納入國家和省政務新媒體庫管理,并做好常態化抽查檢查工作。今年以來,區政府本級“清江浦發布”微博發布消息1100條。
(五)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為保障全區政務公開工作實效,區政府持續將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平臺建設等工作落實情況納入高質量跨越發展考評范圍。加強對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日常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約談相關單位,全年累計印發《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通報》3期。參與市政府辦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評議結果合格。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2 | 2 | 4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31 | +32 | 40025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63 | +17 | 34844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475 | +1317 | 20958 | |
行政強制 | 157 | +12 | 113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6 | -1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94 | 14090.38萬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1 | 0 | 0 | 0 | 0 | 0 | 5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七)總計 | 51 | 0 | 0 | 0 | 0 | 0 | 5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 | 0 | 5 | 0 | 6 | 1 | 0 | 0 | 0 | 1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回顧2020年的信息公開工作,仍然存在值得改進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與群眾的需求還有差距;二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協調指導力度還需要加大。2021年,我區將繼續改進以工作:
(一)持續做好政策深度解讀及發布。融合各類信息發布渠道,有效運用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政務新媒體和各類新聞媒體,切實加強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傳播發布,全方位解讀區本級的重要工作舉措,為社會經濟發展及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撐。
(二)持續強化協調指導力度及業務培訓。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和協調制度,完善信息發布監管機制。強化信息公開學習培訓,將新版信息公開條例、信息制作要求、網站操作規范、政務新媒體維護等內容納入全區信息公開工作培訓中去,不斷提高全區信息公開人員的業務能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