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統一領導下,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刑事、經濟犯罪案件,負責偵辦上級交辦和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嚴重經濟犯罪案件。
(四)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協調處理重大治安事故。組織、指導、監督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受理公民報警求助。
(五)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六)實施并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七)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和打擊工作。
(八)組織、指導、協調禁毒工作。
(九)實施、指導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實施來華工作和留學外國人入境、居留、簽證管理。受理國籍、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
(十一)做好警衛對象來我市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公安機關經費、裝備、被裝、基本建設等標準、制度。
(十四)負責并統一領導全市警用航空器運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全市公安機關開展與國際刑警組織、外國警方及港澳臺警方的交往與業務合作。牽頭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市內活動的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實施全市民用機場安全保衛工作。
(十七)負責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教育、訓練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2.機構設置
內設辦公室、政治部、警務保障、審計、行政審批、檔案、情報指揮、新聞宣傳、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網絡管理、巡特警、大數據管理、單位內部安全保衛、禁毒管理、出入境管理、監所管理、反恐怖、法制、警務督察、警衛、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警察培訓學校、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
3.主要負責人:任瑜。
4.辦公地址:淮安市玉蘭路6號。
5.聯系電話:0517-81330036。
6.工作時間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4:00-17:30(7月15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