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門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將安全生產相關事項納入規劃。組織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規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查,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市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協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做好全市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實施全市“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編制、項目審批、協調推進、評估督查等工作。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并推動落實全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淮河生態經濟帶、南京都市圈、沿海經濟帶、江淮生態經濟區等國家和省重大戰略。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等規劃。牽頭協調推進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糧食流通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對相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物資儲備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負責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軍民融合發展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督促,推動中央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規劃、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研究提出我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
(十七)承擔市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新型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對口支援新疆兵團第七師工作領導小組、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市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等的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機構設置
辦公室、發展戰略和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運行調節處)、經濟體制改革處、固定資產投資處、重大項目建設管理處、財政金融和外資經貿處、區域經濟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處)、淮河生態經濟合作處、農村經濟處、基礎設施發展處(鐵道處)、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處、服務業處、資源環境和煤炭處、社會發展處(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處)、信用建設處(市自然人信用管理處)、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處、收費管理和價格調控處、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糧食和物資儲備處、倉儲科技和產業發展處、能源電力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評估督查處(監督檢查處)、人事教育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財務審計處。
3.主要負責人:蔣繼貴。
4.辦公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號。
5.聯系電話:0517-83605564。
6.工作時間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4:00-17:30(7月15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