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村(居)法律顧問規范化服務水平,深化鞏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推動全市村(居)法律顧問進一步優化服務理念,提升服務質效,更好地服務農村、社區發展,增強群眾法治獲得感,加快推進我市高質量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就我市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情況開展問卷調查,現調查結果如下:
1、參與者中,30周歲及以下的占15.74%,31-60周歲的占82.35%,60周歲及以上的占1.9%。
2、參與者中,知道所在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姓名和聯系方式的占94.23%;知道,不是很清楚的占3.02%,不知道的占2.7%。
3、參與者中,所在村(社區)法律顧問定期開展過普法講座的占88.24%;偶爾開展的占9.9%;從未開展的占1.27%;不清楚的占1.59%。
4、參與者中,認為村(社區)法律顧問每月提供現場現場法律服務時長6小時以下合適的占39.27%;時長6小時合適的占21.46%;時長8小時合適的占14.79%;時長8小時以上合適的占24.48。
5、參與者中,認為每年法律顧問到村(社區)現場開展各項服務的頻率每月一次的占60.57%;每季度一次的占29.49%;每半年一次的占7.15%;每年一次的占2.96%。
6、參與者中,在對法律顧問工作進行考核或者評價時,最關注的指標中,響應速度占22.73%,服務態度占24.96%,專業能力占49.6%;服務時長占2.7%。
7、參與者中,非到村(社區)服務時間,法律顧問隨時接受群眾以電話、網絡、信函等形式的法律咨詢并及時予以解答的占89.35%;很少咨詢的占5.25%;沒有咨詢需求的占1.43%;不了解的占3.97%。
8、參與者中,結合工作與生活,希望法律顧問能夠多普及法律知識(開展法律服務)涉及到婚姻家庭的占70.11%;公司企業的占25.28%;侵權責任的占57.78%;其他的占34.98%。
9、參與者中,遇到糾紛時,愿意選擇尋求村(社區)法律顧問等法律專業人員幫助的占89.35%;向政府相關部門求助的占9.22%;向媒體曝光的占0.64%;信訪的占0.79%。
10、參與者中,更希望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類型種類,線上咨詢的占37.68%;法治講座的占20.03%;現場咨詢的占40.38%;文書代寫的占1.91%。
11、參與者中,對本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整體評價,非常滿意的占79.86%;滿意的占15.90%;一般的占4.13%;不滿意的占1.11%。
12、參與者中,認為我市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總體情況,非常好,是服務民生、方便群眾的有力舉措的占77.42%;效果良好,可以較好地幫助群眾解決法治問題的占16.69%;效果一般,偶爾可以提供質量一般的法律服務的占3.82%; 效果較差,法律顧問并沒有發揮出作用的占2.07%。
綜上所述,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大部分群眾知曉公共法律服務,對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比較了解,咨詢、參加過法律顧問提供的相關法律服務,對法律顧問提供的服務比較滿意,遇到糾紛時愿意選擇尋求村(社區)法律顧問等法律專業人員幫助的也比較多。但是通過調查發現,公共法律服務在基層末梢的宣傳密度還存在間隙,群眾遇事后對公共法律服務首選率還不夠高,需要我們聚焦問題不足,精準靶向施策,努力建成平臺功能優化提升、工作機制協調高效、服務供給豐富拓展、組織保障堅強有力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格局,讓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相關信息:淮安市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情況問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