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新聞資訊 專題專欄 安全生產百日攻堅專題 案例曝光
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持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百日攻堅行動走深走實,進一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扛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全社會形成關注安全、參與安全的濃厚氛圍,現公布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案例一
淮安市天辰紙業有限公司未進行較大以上安全風險公示、主要負責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案
基本情況
2022年8月1日,清江浦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淮安市天辰紙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企業已辨識出本企業存在較大以上安全風險,但未對較大以上安全風險進行公示,同時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王某未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處理結果
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第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分別依據《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該企業人民幣37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企業主要負責人王正人民幣222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漣水縣唐集鎮天龍加油站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案
基本情況
2022年8月2日,漣水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漣水縣唐集鎮天龍加油站進行執法檢查,檢查時發現一名2022年新入職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與實際不符,該加油站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處理結果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給予該加油站人民幣1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盱眙縣玉強紙箱包裝廠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案
基本情況
2022年8月10日,盱眙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對盱眙縣玉強紙箱包裝廠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處理結果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企業人民幣1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