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淮安市公安局編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淮安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存在任何疑問,請聯系淮安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地址:淮安市生態新城玉蘭路6號,郵編:223001,電話:0517-8133036,電子郵箱:haga_zwxxgk@163.com)。
一、總體情況
2022年,淮安市公安局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及國家、省、市關于政務公開有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持續發力,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主動公開。一是全面公開信息。及時更新市公安局職能架構、領導人員信息、財政預算和決算、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等各類政務信息1031條。二是優化欄目設置。新增公開事項1項,突出重點信息公開,完善系統功能,提升欄目實用性。三是突出政策解讀。結合疫情防控、為民服務、打擊犯罪、道路交通管理等群眾關注熱點問題,運用圖文、問答、動畫、視頻等多種通俗易懂的形式,政策解讀19篇。四是強化媒體運維。規范28家政務新媒體運維管理,發布信息10800條,點擊量10萬次。五是開展政民互動。通過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在線訪談、政府信箱、政務熱線、警營開放等形式與群眾、企事業單位互動交流1萬余人次。
(二)依申請公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辦理,完善收轉、登記、擬辦、審核、發布等流程,最大限度推進公開,保障群眾知情權。2022年,市級公安機關共接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5件,較2021年大幅上升,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時限依法答復,被行政復議1起,被行政訴訟1起,未出現被糾錯和敗訴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進一步規范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和政府信息公開動態調整機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并根據部門職責變化及時進行動態更新調整,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行政公文標識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屬性,主動公開的同步制作、發布政策解讀。
(四)平臺建設。依托淮安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推出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公告公示、文件公開、政策法規、政策解讀、社會治安、交通出行、調查征集等多個欄目,進一步增強政民互動交流,滿足各類信息公開需求。深化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提供數字化查詢、辦事、監督、交流新平臺,方便群眾“掌上辦、預約辦、快捷辦”,優化行政權力、公共服務清單辦理流程。
(五)監督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和承辦工作體系,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明確專職工作人員2人、兼職工作人員1人。建立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群,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2022年,市公安局共組織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1次,指導、培訓工作人員30人次。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局綜合考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 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條 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79872 | ||
第二十條 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180945 | ||
行政強制 | 28104 | ||
第二十條 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52.211 |
注:行政處罰數據將增加交通簡易處罰數據
三、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問題:雖然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一是時效性有待增強,信息公開機制有待完善,公開及時性有待提升;二是規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存在格式不規范等問題;三是公開內容不夠豐富,在涉及民生領域、重點領域和政策解讀等信息公開相對較少,公開內容較為單一。
下步工作意見和建議:今后工作中,針對存在的問題,主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理順工作機制。在組織機構健全基礎上,抓好信息公開制度的執行和完善,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提高工作質效。二是強化人員培訓。在集中培訓的基礎上,統籌規劃、科學安排,采取多種形式,不斷開展平臺操作、信息編輯等專題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崗位民警的應用技能和水平。三是提升服務水平。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同時不斷豐富公安網站內容,做活做優各種功能。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