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
一、基本情況
市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286件,閉會期間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5件,共計291件。其中工業經濟方面34件,農業農村方面25件,財經金融方面7件,社會建設方面45件,監察和司法方面31件,教科文衛方面75件,城建環資方面67件,其他方面7件。
2023年的代表建議呈現幾個新特點:一是政治站位更高。代表們圍繞高質量跨越發展的重大問題,積極建言獻策,更加聚焦打造“綠色高地、樞紐新城”、全面建設長三角北部現代化中心城市、更好展示“象征意義”的新目標。二是貼近民生更緊。代表們緊扣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涉及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方面面,反映了全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三是調研過程更實。多數建議是代表在密切聯系人民群眾、廣泛了解社情民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反映了廣大代表依法履職的新氣象。四是建議質量更優。代表所提建議有不少涉及深化改革、依法治市等重大體制機制問題,需要集中各方面力量攻堅克難的問題,反映了代表建議質量的新提升。
2023年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涉及承辦單位58家,已全部辦結。涉及問題已經解決或者基本解決的(A類)273件,涉及問題正在解決或者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B類)9件,涉及問題因目前條件限制有待以后解決的(C類)9件。代表評價滿意的281件,占96.5%;基本滿意的10件,占3.5%。
二、主要做法
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嚴格落實辦理責任,各承辦單位積極有效開展辦理工作,有力推動建議“提出、辦理和結果”的三個高質量。
一是優化各項環節,建議辦理更加有序。人代會前,市人大常委會組織代表開展會前視察,幫助代表知情知政;大會期間,專門印發《關于提出議案和建議的注意事項》,進一步規范代表建議的形式和內容;建議確定后,市人大和市政府認真做好登記、分類、確定承辦單位等工作,及時通過代表建議辦理系統進行網上預交辦;正式交辦前,再次與承辦單位進行溝通確認,避免代表建議申請改辦、協辦單位缺失等現象;3月27日,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領導聯合出席議案建議交辦會,現場對辦理時限、辦理方式、辦理標準等作出明確要求,確保最短的時間內及時進入承辦環節。
二是強化督查推進,建議辦理更加務實。點面結合的督辦體系逐步形成。市人大常委會篩選出6件涉及工業強市、綠色生態、基層醫療、營商環境、“專精特新”企業、養老社區等重要議題,分別由市人大常委會領導牽頭督辦、市政府領導領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領導以上率下、高位推動議案建議辦理落實,以重點議案建議的督辦推進,帶動面上建議辦理質效的提升,起到了以點帶面、以督促辦的良好效果。“內外結合”督辦體系持續強化。針對部分辦理難度大、涉及部門多的建議,市人大常委會與市政府召開個案建議辦理協調會,邀請相關部門參加,共商辦理方案,推動問題解決,形成了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對口專項督辦、代表工作機構全面協調督辦的“大督辦”機制。“正反結合”督辦體系成效明顯。市政府辦與市人大常委會人代聯委開展年中建議辦理情況專項督查,看現場、查資料、聽匯報、征意見,按照“區分層次、拉開檔次”的要求,對辦理速度緩、推進力度小的單位進行提醒和督促。
三是各方積極參與,建議辦理更加有效。市政府專題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研究部署辦理工作,指導辦理重點建議。市工信局對代表建議辦理實施清單化管理,市交通運輸局對交辦建議專題研究,市水利局“五定”管理責任制開展建議辦理,市住建局等單位邀請代表赴實地查看、現場匯報辦理情況,市發改委、市民政局等單位將建議辦理情況與干部考核掛鉤,市商務局結合代表建議優化縣區(園區)招商引資考核辦法等做法,確保辦理工作有效落實。
三、改進措施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從以下幾方面加強和改進建議辦理工作:
一是強化機制建設,堅持規范辦理。完善辦理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承辦單位定人、定時、定案、定責機制,確保辦理工作內外銜接、過程監控和審核把關;優化聯合辦理機制,涉及多部門共同辦理的建議,督促主辦單位履行好牽頭責任,主動召開聯合會辦會,強化主辦協辦促辦;健全備案銷號制度,對暫時難以解決或需跨年度辦理的B類建議,應細化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辦成答復代表后才能銷號。
二是強化改革創新,堅持特色辦理。推動開門辦理,通過“請上來、走下去”等方式,強化與代表的溝通聯系,能見面的一律與代表面商、有條件的一律邀請代表參與辦理,切實提高代表對辦理工作的參與度;推動現場辦理,主辦協辦單位要現場會商,邀請代表現場會辦,讓人大代表現場“閱卷”;推動融合辦理,鼓勵承辦單位將代表建議辦理與本職工作有機結合,推動代表建議的成果轉化,構建部門工作提升與代表建議落實“雙贏”的良好局面。
三是強化跟蹤監督,堅持務實辦理。強化督查考核,豐富督辦方式,定期通報進度,嚴格考核問責,對辦理進度較快的,進一步提升辦理質效,促其早日辦結并發揮效益;對辦理進展緩慢的,重點跟蹤,進行經常性督查,了解深層次的問題和原因,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對于暫時無法解決但對政府有關工作具有建議性、參考性的建議,認真研究,努力創造條件,爭取盡早安排落實。優化考核激勵,每年采取“雙推雙選”形式評選代表建議先進承辦單位,以民主議、讓代表推、憑實績選,充分激發代表提出建議活力和承辦單位辦理動力。